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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11-17  作者:电气学院

各院(部)党委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,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根据《关于在全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》(湖工大宣部字[2015]3号)安排,学校决定成立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”,从下周起至年底在全校开展宣讲,帮助广大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宣讲团成员:李学锋、孙厚权、王宇波、徐彬
  二、宣讲安排
宣讲团成员 对应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
李学锋 计算机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离退休党总支、图书馆 裴琴,15623900258
孙厚权 轻工学部、土建学院、外语学院、体育学院、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党总支 章旭,15623900890
王宇波 机械学院、艺术学院、工设学院、理学院、后勤党总支 高詹,15623901789
徐彬 机关党总支、电气学院、职师学院、研究生院党委、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高詹,15623901789
  三、有关要求
  1.各党委、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结合实际,主动联系宣讲团成员,拟定宣讲工作方案,认真组织实施,宣讲活动由各党委、党总支书记主持。
  2.本安排中未列出的单位,也可根据自身实际邀请宣讲团成员进行宣讲。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联合组织宣讲活动,学生宣讲工作由学工部、团委、研究生院具体负责与宣讲团联系并组织、实施。
  3.每次宣讲会后,各党委、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将宣讲会的通讯稿件及时发往校园新闻网,宣传部将采编刊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11月17日

关键词: 精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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